法制網訊 記者韓宇 張國強 “你方這筆索賠的依據是什麼? ”“對於工程情況是否要求鑒定? ”近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擔任審判長,審理千萬元合同糾紛上訴案。
  今年4月,北京市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起訴大連馳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馳寶公司給付拖欠其工程款和違約金等近2000萬元。
  10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一審宣判後,馳寶公司對該判決不服,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2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遼寧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柴學偉擔任審判長。在庭審接近尾聲時,審判長問雙方是否願意接受調解,雙方均表示願意。
  此次庭審,並非是遼寧省法院系統院長、副院長擔任審判長,審理的首個案件。
  在遼寧省內各級法院中,綏中、盤錦、遼陽等地的中院院長、副院長均已親自開庭審案。
  在沈陽的基層法院中,和平區人民法院是最早開始實行院領導辦案的,要求院領導辦理典型案件、疑難案件,並明確規定了院領導年均辦案的類型、數量和處罰辦法。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等基層法院的院長也都出庭審案。  (原標題:高院副院長上庭審千萬元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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