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劉杉彬)順義區的劉某在網上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兩萬餘條。記者今天獲悉,檢方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提起公訴,順義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劉某無固定工作,他於2013年1月在網上看到倒賣個人信息可以獲利,不用在外上班就可賺錢,於是就產生了倒賣個人信息的念頭。劉某在百度上搜到“數據平臺”QQ群和“電視購物平臺”QQ群,然後在群內發佈其有個人信息的消息。
  為防止被查,該QQ群內部均用“數據”代替個人信息,他先與買家談好價格,再找賣家以更低價格購買個人信息,通過倒賣獲取差價。其中,“純一手”信息銷售價值最高,因為此類信息全部是沒有接到過騷擾電話的公民個人信息。劉某售賣的信息資料較為全面,如車主信息分類中包括車牌號、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及電話號碼等。
  劉某有一定的反偵查手段,他使用網上400元購買的銀行卡作為非法買賣信息的資金賬戶。不過,警方最終在2013年7月把他抓獲。期間,劉某共計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2萬餘條,出售獲利2000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劉某採用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J161  (原標題:網購個人信息出售 非法買賣獲利被公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u17dutn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